close

  年逾花甲的老人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活動不慎摔傷,迷你倉新蒲崗最終法院判決景區與旅行社共同承擔賠償責任。  2013年3月,張大媽參加西安一旅行社組織的二日游,在隨導遊到景區旅遊時,不慎摔倒跌入山谷,造成骨折,後經鑒定為8級傷殘。張大媽先後住院花費醫療費4萬余元。在住院期間旅行社曾派人探望,但景區方一直不置可否。張大媽認為其作為遊客在遊覽中造成損害,固然是不慎摔倒所致,但作為老人,旅行社沒有讓導遊引導其安全下山,存在一定過錯;而景區在危險路段沒設置合理標識也違反了安全保障義務,故將旅行社和景區起訴至法院,請求承擔賠償責任。  法迷你倉出租經審理認為,張大媽自身存在疏忽大意、控制不當的原因,致登山中不慎摔傷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導原因,對損害結果應承擔主要責任;而旅行社作為集體活動的組織者,在導遊的人員配備上過少,對張大媽等遊客下山時的引導不夠也應承擔一定責任;景區在事發路段未設置危險提醒標識,也未對路段連接峽谷一側修建護欄等保護設施,沒有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,亦應承擔一定責任。在認真聽取了法官耐心細緻的勸解和法律釋明後,最終三方達成調解協議。旅行社和景區當庭分別支付張大媽賠償金8000元和32000元。(記者 陳新)標簽:應承擔 大媽 景區 旅行社 不慎迷你倉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miniddy11 的頭像
    miniddy11

    miniddy11的部落格

    miniddy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